诈骗犯罪辩护(张春律师团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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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已办结

Y某某900余万元的保健品诈骗案,成功改罪名为虚假广告罪(最高判处两年)

Y某某是公司的老板,其公司经营的保健品,员工对外称保健品能够治疗男性的阳痿早泄、尿频尿急等症状为由,宣传产品的功效和疗效,当客户有购买意向时,电话机器人再将该客户信息推送给人工客服,进一步进行宣传讲解产品功效。当客户需要时告知收货地址,通过快递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发货。

检察院对Y某某的量刑建议是指控其构成诈骗罪,量刑建议是12年。张春律师通过梳理案件的事实,证据还多次提出程序严重违法,指控罪名严重错误,Y某某应当构成虚假广告罪,张律师多次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并与司法人员多次沟通,最终法院采纳张春律师的辩护意见,Y某某被判虚假广告罪,被判一年十一个月。